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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孙子如何继承祖辈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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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7-10 14:56

孙子如何继承祖辈的遗产


【案情简介】

原告系被继承人潘某、刘某7的孙子,四被告系兄弟姐妹关系。被继承人潘某与刘某7系夫妻,生前共生育五个子女,即被告刘某2、刘某3、刘某4、刘某6及刘东平。潘某于20211021日去世,刘某71997227日去世。刘东平于2018512日去世,刘东平所生独子刘骏于2006729日去世。被继承人潘某生前留有遗嘱,刘某7生前未留有遗嘱。被继承人潘某、刘某7的父母均先于被继承人去世。

刘某7过世后家庭内部达成一致意见系争房屋权利人登记为:潘某、刘某2,共有人及共有情况登记为按份共有:潘某占1/2,刘某21/2

202184日,被继承人潘某立下遗嘱(遗嘱订立过程制作有视频),载明:一、因年岁已高,特订立本遗嘱,在本人去世后,将本人拥有的浦东新区XXXXXX室的房屋二分之一的产权(沪20**浦字第097714号)全部由小孙子刘某1继承,如有后续房屋遭遇动拆迁,征收征用的所转换的全部利益由小孙子刘某1继承。二、本人订立本遗嘱期间,神智清醒,精神状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本人订立本遗嘱期间,未受到任何胁迫、欺骗,本遗嘱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四。本遗嘱是本人合法取得的有权处分的个人财产。......”


【本案争议焦点】

孙子是否可以继承潘某的遗产


【律师分析】

1、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原告非法定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孙子故潘某生前所列的文件属于遗赠那

么原告需要在知道首遗赠后的二个月内作出放弃或者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律师建议意思表示用书面形式表达这样以后万一发生纠纷可以举证

2、原告可以直接登记为产权人吗继承人已经去世,应当按照其意愿分配遗产。被继承人潘某在系争房产中所占的1/2份额按遗嘱由原告继承,而被告刘某2在系争房屋中所占的1/2份额被告当庭表示愿意与原告按份共有,各占1/2

鉴于被告刘某2与原告系父子关系,结合系争房屋目前的居住使用情况,确

认系争房屋归原告与被告刘某2按份共有:原告占1/2产权份额,刘某21/2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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