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公司律师网

搜索
139-1725-1465 173-1725-9808

9、被征收居住房屋的征收补偿款由哪些部分构成?

50
发表时间:2023-06-30 16:12

9、被征收居住房屋的征收补偿款由哪些部分构成?


征收补偿款是由“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及各项“奖励补贴”共同组成。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就是俗称的“三块砖头”。

“三块砖头”指的是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评估价格、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x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x补贴“系数”0.3 x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x“补贴面积”15平方米。

套型面积补贴只存在于以下情形,即被征收房屋类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

积补贴。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建筑面积。

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分享到:

房产律师/公司律师网

专注房产诉讼二十载/成长型公司法律智囊

联系邮箱:13917251465@139.com 联系电话:13917251465、173172598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



首页                  服务需求                导航地图
登录
登录
我的资料
◆
留言
◆
回到顶部
◆